软件产品测试报告如何用于软件退税?
一、
基础概念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是指检测机构按照委托方提供的测试功能点,对其指定的软件产品进行功能性的检测和验证,确保这些功能都得以实现并能正常运行。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是申请软件产品登记所必须的条件,对于审查方来说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是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二、
申请模拟流程
三、
使用用途
主要用于软件产品增值税减免,退税详情如下:
A、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二)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
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
2.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不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嵌入式销售额)-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纳税人近段时间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近段时间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硬件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按照实际的硬件成本计算,如果嵌入式是销售100W,硬件成本是60W,硬件的销售额就是60*1.1,软件的销售额就是34
B、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办程序
(一)递交备案资料:
1、A03050《税务资格备案表》
2、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3、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递交申请退税资料:
(1)主表
a.《吉林省市纯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核表》、《吉林省市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核表》;
b.《退(抵)税申请表》;
(2)附报资料
a.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取得登记证书的软件产品情况、财务核算情况等。对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在报告中应说明退税情况);
b.软件产品的销售清单;
c.软件产品销售发票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d.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e.检测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f.《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计算表》;
g.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确定方法说明;
h.《嵌入式产品无法划分进项税额分摊方式备案表》。
C、注意事项
1、发票中列明或备注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必须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完全一致,否则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2、开具的嵌入式软件发票,可以分软件&硬件开票,也可开在一起,但注明软硬件各占据的比例;
3、先备案,后申请。先缴税,后退税。
需备案后,才可以去申请退税;必须在系统上申报增值税时,将符合条件的勾选“即征即退”选项,缴税后,再带齐申请材料去申请退税。